2021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第一期: “汇聚社工力量,助力乡村振兴”之 相关政策文件

作者:       编辑:马青萍       复审:       终审:       来源: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发布时间:2021-03-16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而乡村振兴战略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战略。该战略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集中体现新时代下农业农村发展必然要求。社会工作以“助人自助”为工作宗旨,将服务以更加柔和的形式传送给对象,社会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可以是价值理念的牵引,也可以是技术方式上的具体靶向。下面将乡村振兴的相关政策文件呈现给大家,从2018年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到2021年3月1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乡村振兴政策不断出台,为美丽乡村、美丽中国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农村经济发展和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了历史机遇。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2018年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意见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贯彻落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2018年9月27日,财政部印发《贯彻落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财办〔2018〕34号,意见提出,公共财政将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落实涉农税费减免政策,鼓励地方政府在法定债务限额内发行一般债券用于支持乡村振兴、脱贫攻坚领域的公益性项目。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2018年9月2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其中在第二十七章夯实基层政权、第三十章增加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中提到社会工作,推动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置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引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等方式,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

      其中,第二十七章夯实基层政权第三节健全农村基层服务体系: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开展农村基层减负工作,集中清理对村级组织考核评比多、创建达标多、检查督查多等突出问题。

      第三十章增加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第三节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进低保制度城乡统筹发展,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全面实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提升托底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推动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置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引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等方式,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加强和改善农村残疾人服务,将残疾人普遍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予以保障和扶持。

《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实施方案》

      2018年9月30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实施方案》,方案还提出将打造1000个乡村振兴科技引领示范村(镇);而科技部结合“关于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的意见”,正着手编制《乡村振兴科技创新专项规划(2018-2022年)》,以细化实化政策措施,分类有序推进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实施。

《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

      2019年6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现乡村有效治理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部署要求,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乡村振兴基层基础,现就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提出如下意见。其中《意见》指出:支持多方主体参与乡村治理。加强妇联、团支部、残协等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联系群众、团结群众、组织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积极发挥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作用。坚持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完善培养选拔机制,拓宽农村社工人才来源,加强农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做好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特殊困难群体等重点对象服务工作。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



《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通知》

      2020年6月22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通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助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通知提出,鼓励高校毕业生围绕社区服务需求就业创业,支持社区服务类企业、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或组织见习,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领域创业和灵活就业。社区工作者队伍出现空缺岗位优先招用高校毕业生,着力补齐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中暴露出的社区工作力量短板,完善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政策措施,培育发展各类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通过服务供给增加带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强化高校毕业生社区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观念引导,关心城乡社区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成长发展,加大从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中招录(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街道(乡镇)干部力度。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

      2021年2月21日,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正式发布。《意见》明确,“三农”工作重心从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性转移。

     《意见》提出: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动村级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推进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要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要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实行分层分类帮扶。这意味着,包括社会组织、企业等在内的公益力量不仅不应从脱贫攻坚的战场撤出,还要继续做好各项帮扶工作,同时向乡村振兴的方向进行探索。



《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

      2021年2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在“加快培养乡村治理人才”部分明确要求加强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其中《意见》指出:加强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动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吸引社会工作人才提供专业服务,大力培育社会工作服务类社会组织。加大本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力度,鼓励村干部、年轻党员等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和各类教育培训。持续实施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加强乡村儿童关爱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通过项目奖补、税收减免等方式引导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入乡人员参与社区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2021年3月1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其中,第五十一章 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第二节 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提高城乡社区精准化精细化服务管理能力。推进审批权限和公共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就业社保、养老托育、扶残助残、医疗卫生、家政服务、物流商超、治安执法、纠纷调处、心理援助等便民服务场景有机集成和精准对接。完善城市社区居委会职能,督促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改进社区物业服务管理。构建专职化、专业化的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

      第三节 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全面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培育规范化行业协会商会、公益慈善组织、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加强财政补助、购买服务、税收优惠、人才保障等政策支持和事中事后监管。支持和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壮大志愿者队伍,搭建更多志愿服务平台,健全志愿服务体系。